城市道路反復遭“開膛”,“拉鏈路”何時休?日前市交委和市城管委聯合公布今年全市道路挖掘計劃顯示,9月到11月,中心城區將實施279項道路挖掘項目,包括東風路、廣州大道北、長堤大馬路等將再度開挖。記者昨日走訪發現,如新港路和工業大道等地已有不少項目正在施工。而路上的“補丁”則顯示,此前這兩條路已修補過多次了。反復的道路開挖引發眾多疑問:為何大修不滿三年的道路可以再挖?水電等施工開挖,為何不能一次性搞掂?“拉鏈路”怎樣避免?……
1問 大修不滿3年,為何可再挖?
根據廣州市公布的道路挖掘計劃,即將開挖的有東風路、中山路、新港路、廣園路、環市路、廣州大道、新港路、黃埔大道等主干道,這些早在亞運會之前,基本都大修過。
然而,今年年初廣州市出臺了《廣州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許可管理試行辦法》(下稱《挖掘辦法》),新、改、擴建的城市道路竣工通車、交付使用未滿5年或大修后未滿3年的道路,不準實施道路開挖。
那么,為何現在這些主干道又將再度開挖?是否明知故犯?
對此,廣州市交委昨日回應,新建未滿5年和大中修未滿3年的道路因建設需要挖掘道路時,依照法規規定,需報請市政府批準。市政府批準后,按規定要到屬地區道路管理部門依法辦理審批手續。區道路管理部門通過巡查依法實施監管。“這些項目多數屬于搶險等民生工程,也是要審批后才能施工的。”有關負責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