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舉報危害食品安全違法線索最高可獎勵50萬元。記者從昨日召開的深圳市政府“共建食品安全城市”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深圳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將于4月1日開始實施,市民舉報“私宰黑窩點”、“地溝油”等均可獲得相應獎勵。
深圳市衛生和人口計生委副主任、市食安委辦公室副主任張丹介紹,獎勵范圍除《國務院食安辦關于建立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的指導意見》中明列的八種情況外,深圳還增列了經營應當檢驗檢疫卻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境外進口食品的,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偽劣食品的“黑作坊”, 私屠濫宰的“黑窩點”,將餐廚廢棄物、廢棄食用油脂加工后作為食用油銷售等情況。
據介紹,獎勵等級分為三級,主要是按照不同的舉報線索復核情況分為三個等級,按照罰沒額的5%、3%、1%予以獎勵,最低不低于300元,最高不高于30萬元。考慮實際情況,對一些沒有罰沒入庫或罰沒難以入庫的,根據舉報等級給予固定數額的獎勵。
張丹在會上介紹,“有罰沒入庫的,獎勵標準按各自舉報等級,獎勵比例分別上浮2%,最高不超過50萬元;無罰沒入庫的,酌情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舉報線索最終判定為食品刑事犯罪,按照以上規定兌現的獎勵金低于1萬元,或無實際罰沒收入的,給予1萬元獎勵。”
會上公布的辦法也明確了舉報獎金發放的程序及工作時限。監管部門應自舉報案件行政處罰決定生效且執行完畢或刑事判決生效且罰沒款入庫完畢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獎勵予以認定,20個工作日內,發出領獎通知。(記者鮑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