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鏡平雖與前妻已離異18年,卻因前妻的養父母看重他的人品,一直像親兒子一樣照顧他們。在青山工人村街星光社區,人們說起此事常常十分感慨。
“爸爸媽媽,等你們吃完飯,我扶你們到外面走走。”昨日,年屆60歲的賀鏡平像平常一樣,一邊照看90歲周金龍、76歲的鄭維華夫妻吃飯,一邊跟他們聊天。
1984年,賀鏡平33歲結婚時,得知妻子的父母其實是養父母。1992年賀鏡平與妻子離婚,岳父母表示,他們很喜歡這個前女婿,希望他離異與他們同住,做他們的兒子。但賀鏡平沒有答應。
1992年深秋的一個夜晚,前岳父母找到賀鏡平,哭訴被人騙走四萬元錢,而養女不能給他們幫助。后來在賀鏡平幫助下,通過法律途徑追回了那筆錢,兩位老人再次要求賀與他們住在一起,這次他答應了。
對于現狀,兩位老人時常過意不去,賀鏡平說: “我是你們的兒子,生老病死會管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