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杜女士最后無奈將現金交警察保管。
圖:街頭急于還款的杜女士手拿燙手現金很無奈。
取款3000元,銀行給了3萬元
別處購物時才發現,下崗女工三次登門還款卻遭拒
昨日下午,下崗女工杜女士到南京市中央門一銀行取款時,存折上僅有的3000元錢全部取出后,結果銀行一下就多給了2.7萬元現鈔。別處購物付款發現銀行多給錢后,擔心會出問題的杜女士隨即報警求助,然而杜女士在警察陪同下趕到銀行退款時,卻遭遇了意外一幕,銀行不僅拒收這筆市民主動退款,反而將杜女士一行趕出了銀行。面對趕到的記者,杜女士表示:“我是真的沒有想到退還現金還有這么難!”
銀行取款三千
結果收到三萬
昨天下午5時許,記者采訪了退款不成的杜女士,得知這位主動退還2.7萬銀行多付款的女子竟是一名下崗女工,由于收入不高,現在一家超市打工賺錢,每個月的收入1080元,生活過得并不寬裕,然而就是這樣一名女士,面對銀行的意外“大禮”,她并沒有心動。
杜女士表示,臨近端午節,打算取錢買點東西。“去取錢的時候已經下午4點半啦,當時拿著丈夫幾天前才存進銀行3000元的存折,然后在一個柜臺就要求全部取出,手續完成后,銀行服務員將錢放進了一個信封。拿到錢后我沒有清點,就急忙塞進包里往金橋市場跑,所以當時也沒有發現銀行多給錢。”講到3000元現金多出2.7萬元為何當場沒能發現,杜女士也是顯得很無辜。
就在杜女士到銀行附近的金橋市場為兒子選好物品準備付款時,從包里取出現款的杜女士驚呆啦,因為3000元錢和30000元現金的厚度差別實在太大,等她拿出信封里的錢后,杜女士才發現自己原本取出的3000元現金,現在竟然變成了3捆未開封的百元大鈔,經過其清點,竟然是30000元之多。
面對這么多錢誰不心動,可是這些錢不是我的,我肯定不能要,銀行服務員意外多付出這么多錢,是否銀行服務員要承擔賠償責任不說,恐怕還要受處分!杜女士說想到這些之后,她就急忙返回了銀行。
三次想還款
均未成功
為了找一個人能夠證明還款過程,最后杜女士半道喊來了自己的朋友蔡先生,但是兩人趕到銀行后,還未說明來意,這家銀行的工作人員連聽都未聽進去,迅速將他們趕出銀行大門,隨后就聽“哐當”一聲將銀行大門無情地關上,然后隔著門縫說:“銀行下班了,正在結賬!”
不一會兒,一輛運鈔車來了,銀行大門開了,杜女士與蔡先生又進銀行還錢,這時這家銀行的一位行長過來了,說明來意后,這家銀行的行長也是連聽都未聽進去,迅速將杜女士和蔡先生關在銀行大門外。但是面對還錢銀行拒收,反倒給杜女士帶來了很大壓力,由于擔心今后出現什么亂子,為了早些將這2.7萬元現金還回銀行,杜女士最后選擇了報警。“我只是為了證明自己不是故意多拿錢,更是希望通過警方證明銀行多給的27000元錢已經還給銀行。”杜女士不無擔心地說。后來中央門立交橋派出所民警趕到后,杜女士將取款過程說了一遍。
“許霆的事情大家都還記得,我好害怕。”杜女士擔心自己多拿了銀行的錢,成為下一個“許霆”。隨后,杜女士和蔡先生在民警的陪伴下第三次找上銀行要還款,但是銀行給出的答案是:“銀行不差錢!”后在蔡先生的提醒下,一個銀行會計表示可能少了2.7萬元,但是該銀行現場負責人并不領情,最后他們又被無禮地趕出門外。
銀行說出錯原因
是新手操作不當
由于3次送還銀行多付現金遭拒收,最后杜女士只好將2.7萬現金暫時交給派出所保管。
昨天晚上7點半,多付客戶2.7萬元現金的銀行發現賬面現金不對后,這家銀行包括行長、科長、業務經理和柜臺工作人員才顯得著急起來。
隨即該銀行兵分兩路連夜追款,一路向中央門立交橋派出所趕去,一路尋找杜女士的家庭地址和聯系方式,在確認客戶杜女士已將27000元暫時保存在派出所時,前來追款的銀行工作人員懸著的心這才放下,隨后工作人員與派出所民警清點了27000元現金,并辦理了移交手續。
在派出所辦理現金移交手續時,由于得知杜女士希望得到道歉的要求后,經過派出所聯系,該銀行負責人一行,在昨天晚上8點半左右,雙方在南京市下關區白云亭賓館門前見了面。“我要見面的目的很簡單,并不是要求他們致謝和道歉,而是要向他們提出,今后工作中發生差錯不要緊,但要誠懇地對待每一位儲戶,而不是將熱心的儲戶拒之門外。”杜女士說。
這家銀行一名行長、業務科長和一名辦事員,一男二女3人趕到了與杜女士相遇的地點后,男性行長僅向杜女士口頭表達了“謝謝”二字,并作了簡單的情況說明:昨天下午4點半,柜員將3000元誤為30000元,多付給了杜女士27000元的原因。該行長說,造成這樣的原因,主要是該柜員是一名新手操作不當所致。該行長說完,其他什么也沒說就轉身離去。
昨天記者向另一家銀行一位負責人咨詢,該負責人稱,銀行出現取款錯誤的事情很常見。銀行有監控,還會找到多取錢的當事人的,他不還可追究其法律責任。對此,一位律師朋友認為,雖然很多銀行的柜臺上都會擺著一塊“錢請當面點清,離柜不認”的提示牌,但這樣的提示牌并無法律效力。如果儲戶在取款時由于銀行的失誤多拿了錢,儲戶的行為屬于不當得利,仍有返還義務。另外,在儲戶拒絕返還的情況下,只要銀行能提供證據證明辦理業務時確實多取了錢給儲戶,就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追回這筆錢。(本報記者 李海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