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樂于行善的人,不妨多一份理解,不必在他高調時推波助瀾,也不能一棒子打死,讓后來者望而生畏
對一個慈善家來說,“詐捐”的罪名足以終結一切。因此,中國“首善”陳光標捐贈“注水”的傳聞,無論對媒體、公眾還是陳光標本人,都攸關重大。往小了說,事關一個人的名譽;往大了說,關系到慈善事業的成長。
這兩天,一些慈善機構已公開為陳光標證明“真捐”,不過,仍有媒體還在逐筆求證質疑。事實上,這兩年,陳光標在慈善的道路上不斷成為輿論焦點,其高調的行善方式,也曾引來一些爭議,甚至被視為“暴力慈善”。但圍繞一些爭議,還是有幾分疑惑。
疑惑一,行善者是否必須是道德完人?有人認為,作為公眾人物,陳光標應該成為“楷模”。而民營企業家陳光標恐怕并非完人,特別是對傳統上以低調、清高、做好事不留名為美德的中國人而言,“高調”、“好名”、“作秀”是一種非常惹眼、易招反感的“缺點”。那么,非楷模人物甚至是有明顯缺點的人,行善就該一律否定嗎?如果是這樣,還有幾人有資格行善?水至清則無魚,在嚴苛的道德標準下,慈善的“池”中還能幸存幾條“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