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
溫州工商對“超售機票”開罰單
廣東一航空服務公司因超售2張機票,被溫州龍灣工商罰了5000元
對這個航空業“潛規則”,工商部門認定為欺詐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飛機只有127個座位,竟然會賣出129個座位,這究竟是因為什么?
這是航空公司為避免座位空置帶來損失,而通常會采用的行業“慣例”。然而,由于事先告知和事后賠償不到位,機票超售行為常會引發糾紛。
昨天下午,在溫州龍灣工商分局召開的“規范航空售票座談會”上,記者了解到,該局最近處理了一個案件,認定未告知的機票超售行為屬欺詐,廣東一家航空服務有限公司超售2張機票被罰5000元。據了解,對機票超售作出行政處罰,在國內尚屬首次。
買到兩張超售票,導致座位“溢出”
今年 2月3日,溫州市民黃先生與親戚朋友一行8人,訂了8張由溫州飛往深圳的機票。
2月15日,他們到達機場準備領登機牌時,卻被告知8人中有2人的機票由于超售無法登機。
黃先生不解,為何通過正規途徑在航空公司買的機票會上不了飛機?經了解他得知,本次航班共有127個座位,為提高航班座位利用率,航空公司共賣出了129張機票。時值春節客運高峰,129名訂了機票的乘客全部辦理了登機手續,結果導致座位“溢出”。
打亂了旅行計劃,要求賠償5萬元
事情發生后,當事航空公司表示,將會安排另外的航班送滯留的兩名乘客。由于當天沒有深圳航班,航空公司只能安排這兩個人先飛往廣州,再安排車輛送他們前往深圳。同時,航空公司愿意賠償這2人每人300元。
黃先生表示不能接受,并投訴到工商部門。他認為,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航空公司超售機票,導致無法登機,打亂了他們原定的旅游時間和路線,嚴重影響了外出旅游的心情。他要求航空公司除賠償超售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賠償其精神損失,共計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