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徒殺人要么用砍刀、鐵榔頭等兇器,要么下毒、車撞……而用酒殺人,你肯定沒聽說過。昨天,市三中院就開庭審理了這樣一起用勁酒作為殺人工具的故意殺人案。而被控殺人的兇手竟然是死者前妻和她的兩個朋友。
據悉,這也是全國首例用酒當作案工具的殺人案。其背后究竟有何恩怨?
不堪騷擾 想到用酒把他整死
據檢方指控稱,王小麗,46歲,涪陵城里人。原是食品站職工,后來遭遇下崗。1987年,王小麗和杜某結婚。相關證據顯示,杜某喜歡喝酒,并經常在喝酒后回家就對王小麗一頓打。而且杜某還喜歡賭,只要喝了酒就要打牌,并為此欠下幾萬元賭債。王小麗白天打工,晚上擺夜市攤,掙錢為丈夫還了賭債。但杜某仍對喝酒、打牌情有獨鐘。王小麗為此對這樁婚姻心灰意冷,覺得湊合著下去也沒意思。不堪家庭暴力的王小麗遂在2005年時,與杜某離婚。
原以為離婚后就清凈了,但王小麗說她還是不堪其擾。她稱,離婚后,前夫杜某還是經常去找她,并無故糾纏、毆打她。這讓她很絕望,并產生了整死杜的念頭。
怎樣整死前夫?用刀、下毒……這些方式很殘忍,王小麗下不了手。
檢方稱,因王小麗知道前夫是跑保險的,平時在外少不了應酬。而且前夫也好喝酒這一口,只要有客戶談保險,或者有人邀請,他肯定要去。酒喝多了能醉死人!她于是就想到了用喝酒這種奇特方式,來殺害前夫。
邀約朋友 灌醉前夫丟在路邊
找誰來和前夫喝?王小麗本人肯定不能去,她和前夫本來有矛盾。她遂想到了能夠為自己“兩肋插刀”的朋友魏世秀、魏立明。2009年5月,王小麗給魏世秀交代一番,說用購買保險的方式,把杜某騙出來,然后在酒桌上不停地“灌”杜某。
檢方指控稱,今年6月28日17時許,魏世秀給杜某打電話,稱她要購買保險,喊杜出來咨詢一下相關問題,順便一起吃個飯。聽說有業務上門,杜某自然高興答應前往。當他們約定見面地點后,魏立明駕車就將杜某帶到距離涪陵城區有二三十公里的該區白濤鎮公路邊一農家樂吃飯。當晚,魏立明還喊上了自己的朋友陸某某一起去,目的就是想把杜“灌”醉。席間,三人輪流與杜某推杯換盞,至杜喝下了兩斤多勁酒。而杜則醉得像一攤扶都扶不起來的爛泥。
散席后,魏立明、魏世秀將醉得不省人事的杜某拉到農家樂附近的馬武路口外,將杜丟在公路邊,然后兩人駕車離開。
被控謀殺 兒子要三仇人賠償
次日,馬武路口附近的一個農民一早就發現路邊的杜某。杜某當時躺在地下什么反應都沒有,老農趕忙報警。警方趕到現場確定,杜某已經死亡。后經鑒定,杜某系酒精中毒死亡。
警方分析認為,這是一起謀殺案,并將當天與杜一起喝酒的人鎖定為嫌犯。最后通過進一步偵查,杜的前妻也成了嫌犯。檢方為此指控了王小麗和魏立明、魏世秀三人為故意殺人。因陸某是應邀前去喝酒,他并不知道這是別人的“鴻門宴”,他只以為是一般的朋友聚會,所以檢方沒有指控他。
檢方認為,王小麗、魏立秀、魏立明故意預謀用酒精殺人后,采取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三人的刑事責任。
法庭上,三人對檢方指控的犯罪事實都沒有異議。王小麗稱,因為前夫經常騷擾她,她想擺脫又擺脫不了,迫不得已才想到用這種方式。王的辯護律師認為本案被害人有一定過錯,本案系婚姻家庭糾紛引起,應不同于一般的暴力故意殺人案件,被告人有自首行為,主觀惡性不深,社會危害性不大,請求法院考慮特定情節從輕處理。
因王小麗和其前夫共同生育了一個兒子,現已成年。開庭前,兒子就向法庭遞交了30多萬元的刑事附帶民事索賠,請求包括他母親在內的3個殺父仇人共同賠償。昨天在法庭上,兒子當庭變更訴訟請求為6萬多元。并且在民事賠償部分,沒有達成調解。
鑒于本案案情復雜,法院將擇日宣判。
一斤白酒就可致命
科學表明,喝多少酒要酔,是因人而異。這與人體內的解酒酶有關。血液中的乙醇濃度達到0.05%時,酒精的作用開始顯露,出現興奮;當血中乙醇濃度達到0.1%時,人就會失去自制能力。如達到0.2%時,人已到了酩酊大醉的地步;達到0.4%時,人就可失去知覺,昏迷不醒,甚至有生命危險。
據了解,對一般健康人而言,每一小時肝臟的解毒功能只可能排解30克酒精,換而言之,一斤50度的酒起碼需要8小時才能排解完畢。如果在短時間內大量飲酒,酒精停留在體內容易引起酒精中毒,輕則傷身,重則奪命。
大多數成人致死量為純酒精250-500毫升(白酒酒精濃度為50%-60%)。也就是說,喝一斤50到60度的白酒,就可能致命。而且喝酒最忌空腹,如果空腹喝酒,酒精一小時內有60%被吸收,兩小時吸收量可達95%。任何人都不能連續喝一斤高濃度白酒,而不靠食物來緩解。
勁酒推薦飲用量
30—130ml/日
勁酒是一種保健酒。一般為35度、38度。推薦飲用量為30—130ml/日。勁酒是一種含有藥物成分的酒,酒可宣藥勢,藥可助酒興,適量飲用,能起到保健作用。若暴飲過量,一些不良反應如昏沉、欲睡發燥等比飲一般白酒醉后可能要強烈,因此,廣告說“勁酒雖好,可不要貪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