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孫女士說,她的父親在生前曾將一筆5萬元的貨款打入了路先生的賬戶。父親去世后,她作為繼承人向路先生索要貨款,但對方稱錢是她父親贈與的,拒不還錢。
做服裝生意的孫女士說,她的父親生前與她一起做服裝生意,并認識了同齡的同行路先生。2008年6月份,她的父親和路先生打算一起到江蘇進貨。由于熟識,且是從同一個廠家進貨,當時為圖方便,兩人將貨款都存入了路先生的賬戶中,當時她的父親存了5萬元,但事后由于父親身體不適沒去成。沒過多久,她的父親就不幸去世了。她說,父親的過世對她打擊很大,半年多的時間里她都沒有打理生意,已經忘記了父親存入路先生賬戶的那5萬元錢。直到今年6月初,她打算到江蘇進貨時才想起來。于是,她找到路先生要錢,但路先生拒絕了她的要求。
對此,路先生說,那5萬元是孫女士父親送給他的,是為了感謝他以前曾幫忙介紹了好幾個大客戶。當記者詢問贈與的證據時,路先生說,孫女士知道這個情況,否則絕不會拖了1年才問他要錢。但孫女士也沒有證據證明這5萬元錢是貨款。
山東海瑞達律師事務所的李金元律師說,孫女士必須拿出5萬元錢是貨款的證據,比如說財會賬冊、買賣單據等,否則,即使路先生承認收了她父親5萬元錢,她也不能以遺產的方式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