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龍灣區一些工業區附近的小公園往往是外來務工青年談情說愛的好去處,卻也成了歹徒搶劫的“好地方”。1個多月時間里,17對情侶遭劫。日前,專搶情侶的支某等3名劫匪因搶劫罪,分別被溫州市中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3年。
今年3月3日晚,姜某和女友周某坐在龍灣區狀元高速公路附近的草坪上說悄悄話。支某等人便沖了過來,搶走兩人的手機及300元錢、兩張銀行卡。一歹徒黃某(另案處理)還拿出打火機燒灼姜某的臉,并用刀刺其大腿,逼問姜某說出銀行卡的密碼。事后,姜某及時掛失銀行卡,使得歹徒未能將卡內的錢提走。
經查明,今年2月至3月,貴州籍男子支某等3人相互結伙或者結伙他人,在龍灣區一些小公園,對正在談戀愛的情侶實施搶劫,共劫得財物23227元,并有4名受害人的臉部被歹徒用打火機燒傷,經鑒定為輕微傷。
警方提醒,這些專門以公園里的情侶為作案目標的搶劫團伙,通常選在晚上9時后作案,為此,外來務工青年晚上不要去人少、偏僻的公園。( 溫州網-溫州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