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李某客死他鄉,為占前夫數百萬遺產,白山女子香香(化名)采取了一系列行動:先是打通關系,明知前夫的老父親還健在,卻謊稱前夫李某是孤兒,騙取社區和派出所出具了孤兒證明;然后又帶著與前夫所生獨子的相關證明到白山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后陪公證人員下社區調查,讓獨生子成李某遺產惟一合法繼承人,將200余萬元遺產轉存到自己和兒子名下。日前,經省、市兩級法院審理,香香詐騙罪名成立,免予刑事處罰。
今年36歲的香香是白山市八道江區人,1993年與李某成婚,婚后香香生一男孩帥帥(化名)。5年后,兩人離婚。李某是做批發土特產買賣的,曾掙下了數百萬家產,2004年11月,李某因犯詐騙罪被蘭州市城關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2005年1月20日,李某上訴期間因病死亡。
得知李某客死蘭州的消息后,李父等人迅速到蘭州,香香也趕去參與處理后事。
回到白山后,香香明知李父健在,卻謊稱李某是孤兒,騙取了白山市八道江區某社區及派出所出具的李某是孤兒的證明,香香拿著證明,在白山市公證處辦理了帥帥為李某惟一合法繼承人的公證書,并在白山市公證處公證員的陪同下,在長春市某銀行把李某的保險箱打開,將里面的3張存折拿走。
就在李父還沉浸在老年喪子之痛中時,2005年3月11日,香香已順利提走李某所留遺產193萬余元人民幣和8萬余元港幣,香香還想把最后一筆4.6萬美元提走,但因該業務辦理的是定期存款,不能提前支取才未得逞,所取款項全部轉存到自己和帥帥的名下。
因為自李某離婚后,李的弟弟與李某及帥帥一直住在長春,當家人從悲傷中清醒過來時發現,李的遺產已全部劃到了香香和帥帥名下,遂報案,警方將香香抓獲。
法院判處 前妻犯了詐騙罪
此案經白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香香騙取李某遺產人民幣近240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于案發后,香香返還給李父20萬元,法院判決香香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接到一審判決后,香香不服上訴至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省高院受理后終審認定,白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定罪準確,審判程序合法,鑒于香香系法定繼承人帥帥的法定代理人,在省高院審理期間,與李父達成關于繼承遺產的和解協議并已實際履行,得到對方諒解,社會危害不大,犯罪情節輕微,最終省高院判決香香詐騙罪名成立,免予刑事處罰。 (記者 陳澈 通訊員 宋永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