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生從醫,見到過很多病人,有人也提出希望安樂死。但以前我感覺不到,當我成了病人,才真正體會到病人的痛苦,才真正理解了病人安樂死的要求———病人語錄”
“以前,我感覺不到,當我成了病人,才真正體會到病人的痛苦,這種痛苦是其他任何人都無法替代的。”處在彌留之際的程醫生渴望安樂死。
他的感悟
腎癌晚期 理解了病人安樂死要求
程老先生今年78歲,副主任醫師,1954年畢業于西北醫學院,之后分配到西安東郊一家醫院內科,1988年退休。
2006年8月患病住院,被診斷為腎癌晚期,一月后,在西京醫院做了腎摘除手術。今年6月身體出現病變,一月前再次住院。“老人隨時可能就不行了,這兩天他一直嘮叨著要見《華商報》記者,說出自己的心里話!”老先生的女兒說。“痛苦極了!”這是程老先生見到記者說的第一句話,“我一生從醫,也見到過很多病人,有人也提出自己的痛苦,希望安樂死。但是,以前我感覺不到,當我成了病人,才真正體會到病人的痛苦,這種痛苦是其他任何人都無法替代的。”他說直到這個時候,才真正理解了病人安樂死的要求。
他的無奈
生不如死 要求安樂死被拒絕
“生不如死,我卻連自己啥時死都不知道,也無法選擇死法。”程老先生說,他的幾個孩子都很孝順,但是卻代替不了他的痛苦。
兩天前,在老先生的一再要求下,兒子向醫生說出了父親的想法,結果被拒絕。昨日上午,該院內科一負責人稱,作為醫院,治病救人,減少病人的痛苦,延長病人的生命是職責所在,但醫院沒有權力剝奪病人的生命。
在提出安樂死被拒絕后,程老先生用顫抖的手在紙上寫下歪歪扭扭的四個字:“安樂死好!”他說,直到今天他成了病人,才清楚解除病人的痛苦才是真正地尊重病人。
他的迷茫
到底什么是真正的人道主義
據了解,真正立法允許安樂死的,只有荷蘭等個別國家,在我國根本不被允許。法律界人士指出,安樂死并不是一個法律問題,甚至不是醫學問題,而是一個哲學問題。在法律上,除非刑法規定的死罪條款,理論上任何法律都無權對于人的生命做出規定或安排。在醫學上,醫生只有救死扶傷的義務,根本沒有為解除患者痛苦而幫助其施行“死刑”的權利。“以前,病人有要求時,我們拒絕是出于人道主義考慮的。但到底什么是真正的人道主義,是指全力延長生命,還是指讓生命活得更有質量和尊嚴,讓生命個體不再繼續忍受不必要的痛苦煎熬。”程老說,人道主義在這里產生了分歧。說完自己的想法后,老先生不再說話,眼中噙著淚水,好像在期待著什么。 (記者劉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