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月13日消息 臺當局“經濟部”今天表示,大陸在《兩岸服貿協議》中承諾臺灣檢測業者享有等同大陸業者的待遇,可幫助臺灣業者獲得更大商機;開放陸資檢測服務業來臺,可增加島內就業機會。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立法院”今日舉行第8屆第4會期“內政等委員會”《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第15場公聽會,涉及技術檢測及分析服務業(車輛、機械、電機、電子、化工、度量衡、酒類產品)、建筑物清理服務業、環境服務業。
臺“經濟部”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提出報告指出,臺灣已在2009年開放陸資來臺投資“屬車輛、機械、電機、電子產品之技術檢測及分析服務”,并開放大陸企業以獨資、合資、合伙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立商業據點。
大陸則在世界貿易組織(WTO)承諾之外,于服貿協議給予臺灣服務提供者在大陸設立的合資或獨資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和實驗室同等待遇。此外,雙方也將展開檢測數據的合作。
在建筑物清理服務業方面,2012年3月已開放陸資來臺,服貿協議開放大陸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獨資、合資、合伙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沒有擴大陸資投資范圍;大陸則在服貿中新增開放臺灣在大陸設立合資、合作或獨資企業。
環境服務業方面,臺當局已于2009年開放陸資投資廢水、廢棄物處理、資源回收、環境污染防治設施的公共建設項目。服貿協議擴大開放至廢棄清理、噪音及振動防制、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
大陸則開放臺灣設立合資、合作或獨資企業,并放寬臺灣服務提供者在大陸申請企業環境污染治理設施營運資質的認定。
臺“經濟部”評估,上述開放產業都呈飽和狀態,且臺灣腹地有限;大陸在服貿中的開放,可幫助臺灣業者獲得更大商機。(中國臺灣網 扶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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