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月7日消息 據臺灣《經濟日報》報道,工業和信息化部(工信部)與上海市政府6日共同宣布,進一步開放上海自貿區七項增值電信業務,包括將電子商務外資持股比率提高至不超過55%,與臺灣方面在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中,爭取到臺灣業者在福建從事電子商務的優惠相同,一再遭到延宕的兩岸服貿協議優勢再失先機。
工信部與上海市政府6日發布的《關于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進一步對外開放增值電信業務的意見》,主要開放內容分為三部分:一是已經對WTO承諾開放,但外資持股比不超過50%的信息服務業務、存儲轉發類業務等兩項業務,外資持股比可試點突破50%。其中信息服務業務僅含應用商店。
其次是呼叫中心業務、國內多方通信服務業務、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為上網使用者提供因特網接入服務)、國內因特網虛擬私人網絡業務等四項業務,外資持股比例進一步開放。其中,前三項業務外資持股可突破50%,后一項外資持股不超過50%。
報道指出,前述六項業務的進一步開放對臺灣廠商的商機相對有限,值得注意的是,意見提出,“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經營類電子商務)外資股比不超過55%。”同時規定,從事電子商務的外資企業注冊地和服務設施必須設在上海自貿區內,但業務的服務范圍可擴大至全中國。
上海自貿區對外資經營電子商務持股比例的開放,與臺灣在兩岸服務貿易談判中所爭取到,臺灣業者在福建從事電子商務所能享有的優惠相同。
兩岸于去年6月21日簽署的服務貿易協議,因一直無法通過“立法院”審議,已延宕半年時間,原本臺灣領先各國及地區在福建爭取到的優惠,如今上海自貿區將對各國及地區一體適用。(中國臺灣網 王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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