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月7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針對龍潭購地弊案,向陳水扁、吳淑珍夫婦提告求償案。臺“高等法院”今天二審判決原告方敗訴。
臺“科管局”指控陳水扁任職臺灣地區領導人期間,要求“科管局”購買龍潭工業區土地,賣地的達裕公司負責人辜成允為解決財務危機,給付4億元(新臺幣,下同)傭金給陳水扁夫婦。事后“科管局”無法取得土地所有權,且辜成允將傭金計入成本估價,導致4億元無處落實。
一審時,法官參酌“科管局”所提證據后,認為陳水扁、吳淑珍等人未參與龍潭購地的議價過程,而是交由承辦人員與達裕公司議價。最后購地成交價,經臺“立法院”刪除部分預算后,比當初契約價格低了10億元,難以證明“科管局”的購地成本因傭金而增加4億元,因此判決其敗訴。(中國臺灣網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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