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月23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當局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貪污案,他的胞兄黃文宙在“咬”死弟弟涉貪收賄后,昨(22)日開庭表示,黃季敏所有的“利潤”都放在他那,直到退休才一次性給弟弟。他更透露,弟弟有一本私帳,不想讓太太知道,常請他處理金錢,或匯款到新加坡。
黃文宙的供述,凸顯黃季敏在臺“消防署長”任內,有更多外界不知道的金錢來源。黃季敏另涉逾6億7千多萬元(新臺幣,下同)的“防救災衛星通訊系統平臺車”建置及后續維護案,臺北地檢署將在本月底前偵結,并入本案一起審理。
臺北地方法院昨日再度開庭審理黃季敏案,庭訊中,黃文宙詳述黃季敏在臺“消防署長”任內如何和他搭配圍標工程、收受賄賂過程。黃文宙指出,檢調搜索查扣他一只U盤,記載公司10年來的帳目都是正確的,包括日記帳、存簿帳和利潤帳3種帳本。
同案起訴公務員被告中,前空消隊籌備處技士張瑞源堅不認罪,臺“消防署”資訊室科長杜汪濤和技士蔡木火,都說要回去想一想,并和律師討論后再決定認罪與否。已退休的臺“消防署”資訊室科員羅財全自始認罪,并交出130萬元賄款所得。(中國臺灣網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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