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7月31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新北市男子劉松萍3年前騙家人說要出家,懇求妻子陳碧娥簽字離婚,沒想到他恢復單身僅9天就和女同事登記結婚,元配發現后打官司表示自己不是真的想離婚。臺法院認定,劉姓男子騙來的離婚協議無效,他后來的婚姻關系也一并被宣告無效。
劉松萍(60歲)和陳碧娥1977年間結婚,婚后生下兩個女兒,2009年6月間,劉松萍向元配表示想皈依出家,元配看丈夫一心向佛且一再懇求,同月22日心軟同意登記離婚,但她隨即后悔,希望再和丈夫登記結婚,丈夫則答應一年后恢復婚姻關系。但一年后,劉松萍卻發短信給女兒說:“無法達成媽媽(指元配)的心愿。”元配調閱戶口本,才發現丈夫早在離婚后的7月1日就和女同事吳瑞琴結了婚。
劉松萍辯稱,從沒用出家為由騙離婚,兩人因感情不合才協議離婚,他也依協議給元配300多萬元,他因相信離婚有效才另結婚,新的婚姻就算是重婚也應有效。但兩人女兒作證,爸爸離婚前就常以修行為由不回家,“有一天媽媽告訴我們跟爸爸離婚了,她是為成全爸爸出家才同意離婚。”
法官發現,兩人的離婚證人,竟是劉松萍新任妻子的女兒,因此認定元配根本不想離婚,劉松萍騙來的離婚協議無效,兩人婚姻關系仍存在,而且新任妻子從頭到尾都知道劉姓男子離婚過程,不算善意第三人,重婚也無效。此案經臺法院駁回上訴定讞。(中國臺灣網 黃艷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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