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7月30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男子劉某1977年娶女子陳某為妻后生了2個女兒,2009年劉某說想皈依出家要離婚,陳某不愿意,但考慮到丈夫禮佛多年,一時心軟同意登記離婚。后經調查發現丈夫已另娶吳瑞琴為妻,于是上訴,法院最終判陳某與吳某的婚姻無效。
陳某對婚事反悔后,希望恢復婚姻關系,卻遭劉某推諉拒絕。通過女兒調查,她才知丈夫已另娶吳瑞琴為妻,陳某提告確認婚姻關系存在,并要求宣告丈夫和吳某婚姻無效。
劉某辯稱,當初付一筆錢才離婚。但法院據女兒證詞認定,劉某的確是以出家為由,騙陳某登記離婚,離婚證人是2人女兒,2女兒均未確認雙方離婚意愿,因此判婚姻關系存在。
至于吳某,因知道劉某離婚的方式不算善意第3人,2人婚姻最終被宣告無效。(中國臺灣網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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