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7月19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發言人陳宏達今天說,前陳水扁當局臺灣安全會議秘書長邱義仁等人被控詐領“機密外交費”案獲臺“高等法院”判決無罪,檢方收到判決書并經過討論后,決定不上訴。
邱義仁與前陳水扁當局外事主管部門次長高英茂被控利用執行“機密外交”安亞項目名義,詐領經費50萬美元,一審獲判無罪,臺“高院”6月20日仍維持無罪判決。
特偵組檢察官先前起訴認為,臺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后,民進黨執政當局執行安亞項目,希望WTO秘書長協助臺灣,邱義仁指示臺當局外事主管部門撥款50萬美元旅行支票,卻侵吞入己涉貪污;高英茂則是知情卻指示所屬配合辦理。
報道稱,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如果被告一、二審都獲判無罪,檢方提起上訴須受判決適用的法令抵觸“憲法”、判決違背臺灣“司法院”解釋、判決違背判例限制才可提起;因檢方決定不上訴,全案將定讞。(中國臺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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