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義仁被控侵吞“安亞專案”公款,昨獲判無罪。圖片來自臺媒
中國臺灣網(wǎng)6月21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前陳水扁當局“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前“外交部次長”高英茂,被控侵吞機密外事公款50萬美金案,兩人一審獲判無罪,臺灣“高院”昨駁回檢方上訴,因“速審法”規(guī)定刑案若連續(xù)兩審都判無罪,須有判決“違憲”、不符判例等理由才能上訴,上訴難度極高,因此兩人可能就此無罪定讞。
2004年,臺灣在世界貿(mào)易組織(WTO)面臨被改名危機時,邱義仁、高英茂推動“安亞項目”,計劃分三階段策動泰國籍WTO前秘書長蘇帕等人提供協(xié)助,但臺特偵組指控,邱義仁三度撥款后,又以“安亞”名義請領(lǐng)500張面額一千美元的旅行支票,部分支票竟在美國賭城拉斯韋加斯兌現(xiàn),認定邱、高兩人私吞公款。
但臺北地院認定,該項目沒規(guī)定只能請款三次,且支票可能確由前陳水扁當局防務主管部門副負責人柯承亨帶出境,轉(zhuǎn)交給境外人士收受,沒證據(jù)證明邱、高私吞公款,判兩人無罪,檢方上訴,昨遭“高院”駁回。(中國臺灣網(wǎng)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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