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4月25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前“立委”羅福助遭判刑定讞,原訂昨天(24日)發監卻失聯,受刑人判刑定讞到發監執行之間是否有空窗期,成為“立法院內委會”質詢焦點。臺當局“內政部長”李鴻源答詢表示,羅福助案反映案件從判刑定讞到執行有灰色地帶,顧及受刑人人權和執行面,要求警方24小時跟監有困難,“內政部”對此將與“法務部”再行檢討。
國民黨籍“立委”吳育升詢問臺當局“法務部”,是否需要修法防止下一個羅福助發生?“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林錦村回應稱,“法務部”會盡速研提修正刑事訴訟法規,首先是判決確定前,被告若停止羈押,能否實施電子監控,現正盡速研擬相關修法。其次是在法官宣判時,刑度在一定以上者,是否可當庭羈押;判決定讞后,一定刑度以上是否馬上可以發監執行,這些都是思考的方向。
臺當局“警政署長”王卓鈞坦言,有法源才能執行監控,不過警察單位也有人力問題,監控是24小時,若交給某分局執行,警察就全部執行這個就好了,人力部分有非常大的困難。(中國臺灣網 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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