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3月29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灣前“立委”羅福助28日遭臺灣“最高法院”以違反臺灣證券交易規(guī)定、偽造文書等3項罪名判刑4年,全案定讞,最快下個月就須入獄服刑。被稱為臺灣黑社會組織天道盟“精神領袖”的羅福助雖從政多年,但始終未擺脫黑道形象。
羅福助在1984年因島內(nèi)掃黑行動被移送至綠島管訓,出獄后轉(zhuǎn)行從政,并于1996年當選“立委”。羅福助6年“立委”生涯未脫暴力及黑金形象,不僅曾在立院毆打其他“立委”,卸任后還因涉及超貸、炒股、暴力討債等案,陸續(xù)被法辦甚至提報流氓,目前仍有3案由法院審理中。
羅福助雖否認自己是黑道,問政風格卻非常強悍。2001年,羅福助因在臺灣“立法院”毆打前“立委”李慶安遭停權,其后竟為替同任“立委”的兒子羅明才爭取“召集委員”資格,到“立法院”發(fā)飆近1小時,留下“貓不在,老鼠就作怪”的名言。
當時臺灣“高檢署”剛成立查黑中心,立刻鎖定羅福助開刀祭旗,認定他12項刑案,創(chuàng)下求刑30年的紀錄,查黑中心還協(xié)調(diào)警方將他提報流氓。羅福助之后沉寂多年,至2009年臺灣檢肅流氓條例廢止后,才又因濫墾新北市新店大香山山坡地,幾乎鏟平整座山,被臺北地檢署鎖定偵辦。臺檢方特偵組也查出他涉嫌炒作吉祥全等股票,羅福助在上述兩案中均被起訴,并限制出境。
事后,羅福助將事業(yè)逐漸移往外地,并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解除境管且一度獲準。但檢方抗告后,臺灣“高院”不準他出境,他竟當庭嗆公訴檢察官“生小孩沒屁股”,再被依妨害公務罪起訴。(中國臺灣網(wǎng) 陳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