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4月23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彰化縣1名男子涉嫌從2010年開始,利用女兒睡覺機會,性侵猥褻幼女74次,彰化地方法院今天作出判決,依強制性交等罪嫌,判處男子有期徒刑15年。
彰化地院判決書指出,涉案男子和妻子分房,單獨和女兒睡在同一間房,而男子從2010年6月起到隔年10月底,每周都會挑選1天,利用和15歲女兒同睡機會,不顧女兒反抗,性侵女兒。
彰化地院法官認為,男子身為父親,無視女兒反抗,一再對被害人性侵,長達1年5個月,舉動已悖逆人倫,對被害人造成一生無法抹滅的心理創(chuàng)傷,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處男子有期徒刑15年。(中國臺灣網(wǎng) 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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