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8月3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高雄一名蔡姓婦人,前年因腹痛到高雄知名婦科醫院就診,林姓副院長診斷后,以有子宮肌瘤需進行子宮切除手術,但術后數日病情惡化,轉診高雄長庚醫院后不治。院方付300萬元新臺幣和解后,竟索感謝函,家屬憤而提告。高雄地檢署偵查后,依業務過失致死起訴林。
據報道,院方擔心家屬私自將林姓副院長列名治喪委員會副主委,會造成外界會誤認林姓副院長已承認醫療疏失,私擬感謝函要家屬感謝院方治療蔡姓婦人時“真心關懷及照護”。家屬大怒拒和解,控告林姓副院長業務過失致死罪。檢方依據醫審會鑒定結果,認定林姓副院長未實時發覺蔡姓婦人可能術后感染確有疏失,因此將他起訴。(中國臺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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