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月19日消息 據臺灣TVBS電視臺報道,臺北地方法院今天就陳水扁家涉及的龍潭購地弊案和南港展覽館弊案召開準備程序庭,庭上陳水扁律師以律見時間短、沒有充分時間閱卷為由,要求延庭,審判長蔡守訓當庭駁斥了陳水扁律師的指控。
報道稱,陳水扁律師鄭文龍當庭抱怨,他沒有充分的時間可以閱卷,而且每次律見陳水扁只有30分鐘,直指法官抹煞了律師辯護的權利。對此,審判長蔡守訓當場給予駁斥,蔡守訓表示,你們律師在去年12月24日就已經申請閱卷,到現在已經3個多星期,實在無法理解,你們為什么到現在都無法閱卷完畢。
蔡守訓還說,在今年1月的時候,臺北看守所就曾經發函臺北地方法院,明確陳述,陳水扁從去年12月30日進入臺北看守所之后,每次鄭文龍律見都沒有時間限制,而且還特別注明,鄭文龍每次對外抱怨只有30分鐘的律見時間,都不是事實。審判長此話一出,讓庭上的人一陣嘩然。(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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