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月19日消息 據臺灣“壹蘋果網絡”報道,臺北地方法院今天針對陳水扁家涉及的龍潭購地弊案和南港展覽館案召開準備程序庭,陳水扁首次借提出庭。就在開庭前,陳水扁律師提出三份訴訟狀,要求審理暫停,但三項訴訟狀在法官蔡守訓看完后,通通被駁回。
報道稱,陳水扁律師提出三份訴訟狀,第一份為要求法官回避,審判長蔡守訓認為,這個部分在之前就已經分案處理,因此駁回繼續開庭。
陳水扁律師再提出停止訴訟,要求申請“大法官釋憲”,蔡守訓則響應,臺“高等法院”在發回更審時,就已經裁定這個部分“與法無據”,嚴厲地向陳水扁律師說不準再申請,以免延宕進行程序。
陳水扁律師再提出第三項訴訟狀,要求公務機要案的扣押物必須歸還,蔡守訓表示,今天不是審理這個案子,立刻駁回。(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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