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0月27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民進黨金門縣黨部主委、金門縣鄉(xiāng)土文化建設促進會理事長陳滄江等人,被控于2006年9月間連續(xù)在高雄市舉辦多次餐會宴請高雄市金門同鄉(xiāng),涉嫌為市長陳菊助選。高雄地方法院今天發(fā)布判決結果,陳滄江等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7月至3年10月不等。
高雄地院判決,陳滄江處有期徒刑3年10月,褫奪公權3年;高雄市金門同鄉(xiāng)會總干事翁維麟處有期徒刑1年10月,褫奪公權2年;高雄市金門同鄉(xiāng)會干事蔡網市處有期徒刑1年7月,褫奪公權2年。
判決書說,陳滄江等三人2006年9月30日以“金門社區(qū)教育種子教師觀摩研習活動”名義,在高雄市一家飯店舉辦餐會,席開七桌,每桌新臺幣6000元,宴請高雄市金門同鄉(xiāng),席間陳滄江等三人輪番上臺吁請金門同鄉(xiāng)支持陳菊,并陪同到場演說的陳菊逐桌敬酒。
法官認為,陳滄江等三人不思合法助選方式,共謀以招待餐飲方式從事賄選,影響選舉公平,危害選舉制度的公正性,其中陳滄江還以賄選餐會費用單據向“福建省政府”詐領補助款,分別判刑,以儆效尤。(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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