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范曉)2016年的重點排放單位中,還有22家未按規定完成二氧化碳排放履約工作,如到本月底這些單位還沒有完成清算履約,按規定將會受到市場均價3至5倍的處罰。市發改委近日發布了一份《關于責令2016年重點排放單位限期開展二氧化碳排放履約工作的通知》,首都醫科大學、中國戲曲學院、北京航天總醫院等機構均在名單之列。
記者發現,在22家被“點名”的單位中,既有政府部門和學術研究機構,也有公共服務機構和商業企業,如北京府東里利民供暖服務中心、港鐵(北京)房地產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集美家居市場集團有限公司等。
什么是碳排放權交易?據北京環境交易所相關負責人介紹,它是指由政府設定某一轄區內一個或多個行業的排放總量,并每年發放一定數量的碳排放配額至排放單位。如果排放單位的年度實際排放量超過其配額持有量,政府允許排放單位從市場上購買配額,通過市場機制履行其減排義務。
“簡言之,碳排放權交易就是把碳排放量換算成錢,用得多的掏錢,用得少的掙錢。”北京環交所碳交易中心副主任鄒毅說,“比如,有些企業通過技術創新實現了減排,那么當年的額度沒有用完,就可以出售給其他有需要的企業。”
從2012年開始,本市試點啟動了碳排放交易試點,至今已經有5年。截至2016年底,北京碳市場累計申請開戶機構已超過900家。其中,履約機構占絕大多數。據介紹,年二氧化碳直接排放與間接排放總量5000噸(含)以上的單位,都會被強制納入碳排放交易的履約機構。記者了解到,除了沼氣利用、光伏發電、垃圾焚燒發電等工業生產企業會產生碳排放,像故宮進行的日常文物保護和展出,所使用的燈光、供暖也會產生碳排放,因此也是履約機構之一。
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為保證本市碳排放配額管理和碳排放權交易制度的順利實施,按照《關于北京市在嚴格控制碳排放總量前提下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決定》和市發改委《關于印發規范碳排放權交易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的通知》規定,各重點排放單位應在相應的工作日內完成碳排放配額的清算(履約),對未在責令整改期限內完成清算(履約)的重點排放單位,市發改委將依據《決定》按照市場均價的3至5倍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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