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6日,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刊發報道《市委副書記批示案件之后》,披露了廣西來賓市委原副書記景憲法批示某股權糾紛案件之后,商人熊藝杰遇到的一些蹊蹺事。記者近日獲悉,最高人民法院已指令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再審該案。
景憲法2011年轉任來賓市政協主席。2014年,根據中央紀委通報,他因單位變相公款旅游問題負有領導責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處理。
市委宣傳部:給法院批示系“正常的處理”
前述報道稱,2007年6月,熊藝杰與商人劉道森簽訂協議,約定將廣西八一水泥有限責任公司55%的股權,以429萬元的價格轉讓給劉道森。此后,劉道森起訴稱已付清了轉讓款,但熊藝杰未履行協助辦理股權、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的義務;熊藝杰反訴稱劉道森只支付了249萬元,協議無效。
2008年2月,景憲法給時任來賓市政法委書記、來賓市中院院長批示稱:“八一水泥廠是我市招商引資的重點項目之一,最近,該廠又準備在忻城再投一個億元以上項目。該廠負責人劉總幾次來函反映并請求市委、政府協助其解決他們與原股東熊榮榮(熊藝杰曾用名——記者注)的產權、債權糾紛。劉總希望我市中院能在本月25日福建長汀中院開庭受理前先審理此案。請你們盡快審閱此件,依法維護我市外商的合法利益,以促經濟快速發展!
報道刊發后,來賓市委宣傳部有關負責人向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解釋稱,該水泥廠在當地影響較大,劉道森當時是來賓福建商會副會長。兩名商人那時起了糾紛,劉道森給市里寫報告反映企業因經濟糾紛遭遇打架、斗毆等問題,“副書記覺得影響了經濟的發展,就寫了一個批示,也是正常的處理”,“在當時也是(為了)推動工作”。
“可能領導有領導的藝術。對于經濟落后地區來說,這也是比較有效的推動工作的方法!痹撠撠熑苏f,副書記“非常廉潔,勇于擔當”,一直做招商工作,“哪位老板找到他,他都很熱心地幫助解決問題”,劉道森“也比較老實,是正兒八經做生意的”。
熊藝杰對此無法接受!斑@有暗示的意思。”他稱,還沒開庭,市領導就在批示里稱他為“原股東”,還明確希望案件開庭時間趕在福建長汀法院之前——該案中熊藝杰的妻子在福建起訴他未經同意就轉讓公司股份。顯然,福建若先認定轉讓協議無效,劉道森將在廣西的庭審中處于劣勢。
2008年2月,來賓市中院當庭認定劉道森付清了轉讓款,熊藝杰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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