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周斌
12月2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任免名單,任命江必新、景漢朝、李少平、張述元分別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巡回法庭庭長,并任命了8位巡回法庭副庭長。
從中央深改組同意最高法在重慶、西安、南京、鄭州增設4個巡回法庭,到西安等地確認巡回法庭具體辦公地址,再到此次任命正副庭長,“家門口的最高法院”覆蓋我國華東、華南、華中、東北、西北、西南6大行政區域已近在眼前。
3位法學專家今天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評價說,最高法巡回法庭覆蓋我國6大區域,有助于司法改革整體推進,進一步解決訴訟難、信訪難問題,加快構建公開透明、公正高效、廉潔權威的司法新模式,提升司法公信力。
家門口的最高法院名副其實
土坯墻上掛著法徽,農家院里十幾個人圍坐在一面石桌周圍……在海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萬沖鎮萬沖村,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的法官在被告家門口組建臨時簡易法庭,經耐心說服、勸解,就地化解一起僵持多年的宅基地糾紛。
這樣的巡回辦案,在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已經成為常態。
廣東深圳(第一巡回法庭所在地)距北京2200余公里,遼寧沈陽(第二巡回法庭所在地)距北京700余公里,第一、第二巡回法庭設立之初,就被群眾形象地稱為“家門口的最高法院”。
近兩年來,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在受辦理案件基礎上,積極開展巡回審判工作,熱情接待來訪群眾,就地化解了大量矛盾糾紛。很多群眾感嘆“家門口的最高法院”名副其實。
第二巡回法庭在黑龍江省牡丹江、佳木斯等11個中級法院設立巡回點,全面開展巡回接訪、巡回開庭、巡回閱卷、巡回詢問和巡回宣判等各項巡回審判工作,截至今年9月底,開展巡回審判394次。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