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拉開序幕 北京率先成為試點城市
首屆北京市監察委主任今天誕生
2016年末,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拉開序幕,中央圈定北京、浙江、山西3省市試點設立監察委員會,先行先試、探索實踐,為在全國推開積累經驗,反腐敗的治本之策正逐步成型。按照官方披露的省級監察委2017年3月底前組建的時間表,根據正在召開的北京市第十四屆人大五次會議議程,首屆北京市監察委主任將在今天的大會上選舉產生。這項“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 ,北京怎樣破題?新的機構又將遵循怎樣的思路運轉?北京青年報記者進行了多方采訪。
據了解,新設的監察委員會將與紀委合署辦公,成為“黨統一領導下的國家反腐敗工作機構”,檢察機關反貪反瀆預防腐敗等部門也將隸屬監察委。監察委的誕生,意味著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實現監察全面覆蓋。
關于新職能
監察委有權采取訊問、詢問、調取、扣押、搜查等十二種措施
2016年11月7日,中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稱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下稱《方案》),部署在上述三省市設立各級監察委員會。
《方案》提出,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建立在黨統一領導下的“國家反腐敗工作機構”。由省(市)人民代表大會產生省(市)監察委員會,作為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試點地區的監察委員會將與紀委合署辦公。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