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從業內獲悉,個人所得稅的推進或將成為明年我國稅收制度改革的最大看點,修法先行、分步實施將成為個稅改革的現實選擇。在 “增低、擴中、調高”的總原則下,“擴中”也就是減輕中等收入群體稅收負擔將先行推進。業內專家認為,月收入萬元以下的個稅稅率有望調低,同時建議將工資 薪金所得適用的最高邊際稅率調低。
以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稅收制度改革和財政體制改革為主體內容的本輪財稅體制改革,從十八屆三中全會至今已經持續三年。日前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提出“要穩妥推進財稅和金融體制改革”。雖然會議公報中未提及“個稅”,但種種跡象表明,個稅改革已經在加速研究推進。
個稅改革在“六稅一法”中進展相對滯后。本輪稅收制度改革中明確的“六稅一法”,即啟動增值稅、消費稅、資源稅、環境稅、個人所得稅和房地產 稅,修訂《稅收征管法》。下一步,個稅改革在明年研究推進已成為大概率事件,記者此前也獲悉,個稅改革的方案最快有望明年上半年出爐。
事實上,本輪個稅改革的總原則和大方向早已明確:依照“增低、擴中、調高”的總原則,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新稅收體制,通過稅制設計,合理調節社會收入分配,進一步平衡勞動所得與資本所得稅負。
而在推進路徑上,記者了解到,對應“增低、擴中、調高”的目標,“擴中”即減輕中等收入群體稅收負擔或成為優先選項。
從稅制設計角度如何實現減輕中等收入群體稅收負擔?首先是在部分所得納入“綜合”征稅范圍的同時,建立基本扣除加專項扣除的機制,適當增加專項 扣除。目前來看,再教育支出或成為抵扣首選,首套房貸款利息也有望納入選項。長期來看,贍養老人、撫養二孩等家庭支出有望逐步納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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