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監總局干部妻子受賄獲刑
該干部系藥審中心原副主任尹紅章 涉案金額達150余萬元
京華時報訊(記者王曉飛)近日記者獲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藥品審評中心(下稱藥審中心)原副主任尹紅章的妻子郭某,今年11月25日在一中院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根據案情,郭某明知尹紅章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藥品申報審批等事宜上謀取利益,與尹紅章共同非法收受或索取150余萬元。
夫妻同受賄涉多家藥企
據公開資料,現年59歲的尹紅章長期擔任原國家食藥監局藥品注冊司生物制品處處長。2010年9月,尹紅章開始擔任藥審中心副主任,負責生物制品審評方面的工作,分管生物制品藥學部、藥理毒理學部、生物統計學部、研究與評價部。郭某今年60歲,是尹紅章的妻子。
2015年4月,尹紅章被帶走調查。
根據檢方指控,2002年至2014年間,郭某明知尹紅章利用職務便利,為北京某生物制品公司、某生物藥業公司、上海某生物科技工程研究所、北京某生物公司在藥品申報審批等事宜上謀取利益,與尹紅章共同非法收受或索取上述公司給予的錢款共計150余萬元。
某生物制品公司尹某在證言中稱,自己所在公司生產的疫苗屬于生物制品,而尹紅章在國家食藥監總局一直是負責生物制品審批的領導,所以與尹紅章來往較多。因為尹紅章當時是藥審中心副主任,對自己的公司有監管關系,故尹紅章張口借錢,自己不能不同意。自己也知道,尹紅章口頭說借錢,其實是要錢。自己之所以送錢,是想讓尹紅章在藥品審批方面關照公司。
利用職務便利加快審批
指控中,郭某的受賄情節,主要是利用尹紅章的影響力。
根據指控,2007年至2014年間,郭某明知尹紅章利用職務便利,接受某生物醫藥公司法定代表人白某的請托,為該公司在藥品申報審批事宜上提供幫助,與尹紅章共同非法收受白某給予的錢款共計80萬元。白某證言顯示確有此事,送錢的目的是想在藥品審評中獲得幫助。
2008年至2014年間,郭某明知尹紅章利用職務便利,接受上海某生物科技工程研究所法定代表人姚某的請托,為該研究所在銷售牛血清產品事宜上提供幫助,與尹紅章共同非法收受姚某給予的錢款共計25萬元。
尹紅章稱,姚某研究所主要生產銷售小牛血清制品,尹紅章分管的藥廠中有姚某的供貨廠商。因銷路不好,姚某想通過尹紅章職務上的影響力幫她的產品提供銷路。姚某給過他兩次現金共計25萬元,但他沒有直接幫姚某推銷過產品。
相關證言顯示,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采購的小牛血清主要來源于兩家公司,其中一家便是上海某生物科技工程研究所。姚某個性較為張揚,多次宣稱自己和尹紅章關系很好。他們公司領導也曾提到,如果姚某公司的產品可以使用并檢驗合格,就用姚某公司的產品。
一審獲刑3年緩刑5年
根據法院判決,2011年至2014年間,郭某明知尹紅章利用職務便利,接受北京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杜某的請托,為該公司在藥品申報審批事宜上提供幫助,與尹紅章共同非法收受杜某給予的錢款共計17萬元。
尹紅章在證言中稱,他2010年結識杜某。2011年初,他購買了一套小產權別墅,當時發現杜某也住在同一個小區,于是來往逐漸密切。因為他是藥審中心主管生物制品的副主任,而杜某公司研發生產疫苗,所以杜某刻意討好他,并給他送過兩次錢。
2012年左右,杜某的公司有多個項目獲得審批。
杜某稱,尹紅章是國家食藥監總局藥審中心副主任,主管對生物制品的技術審評。由于自己的公司當時有幾個疫苗在審評中心審評,所以自己想討好尹紅章,希望他在審批方面不要為難公司,故分兩次給尹紅章送錢。
法院審理認為,郭某伙同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共同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鑒于郭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涉案贓款均已追繳,故可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最終,法院以郭某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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