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民政部副部長鄒銘介紹近日國務院下發的《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時表示,外出務工父母不能“說走就走”,對于不履行監護職責的要依法采取措施。教育部和公安部相關負責人也介紹了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的相關政策。
“只生不養”父母將面臨處罰
據全國婦聯2015年6月的數據顯示,我國農村留守兒童數量已達6102.55萬,占農村兒童37.7%,占全國兒童的21.88%。
“《意見》中強調了家庭的監護責任,明確了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四條基本原則,其中首要的原則就是要堅持家庭盡責。”鄒銘說,確有個別外出務工父母缺乏監護責任意識,很少回家看望和聯系在家留守的子女,甚至還有“只生不養”,幾乎不跟留守在家的子女聯系,造成一些留守兒童身心健康發展受到嚴重的損害。
鄒銘表示,外出務工人員要盡量攜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確實不具備條件的應當委托有監護能力的親屬或者其他成年人代為監護照料。“我們現在出臺這樣一個《意見》,動員政府和社會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并不意味著外出務工的父母可以‘說走就走’,對留守子女不聞不問,甚至變相遺棄留守兒童。”鄒銘說。
他介紹,對于不履行監護職責,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農村留守兒童的父母,《意見》規定了幾條措施,包括勸戒制止、批評教育、治安處罰、立案審查,直至依法撤銷監護權。
農村留守兒童可優先寄宿就餐
同時,教育部門和公安部門也將對《意見》的出臺提出具體措施。
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司長王定華介紹,教育部確定了農村留守兒童的“三優先”原則,即優先寄宿、優先就餐和優先乘車。
王定華表示,按照《意見》的要求,將進一步強化縣級人民政府和教育部門控輟保學工作職責,確保留守兒童不因貧困而失學,落實輟學學生登記、勸返復學和書面報告機制,督促監護人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并完成義務教育。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長劉紹武介紹,公安部將部署各地公安機關積極參加當地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領導機制,明確各相關警種和派出所承擔的職責任務,細化工作流程和操作規范,把涉及農村留守兒童保護事項的各項工作,包括及時受理、快速出警調查、應急處置、救助保護、案件偵辦、情況通報、監護干預等措施逐項落實到日常的工作當中去。
■ 焦點
不讓隨遷子女集中在少數學校
對于跟隨務工父母進城的兒童,此次《意見》提出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要普遍對農民工未成年子女開放,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農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完善和落實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子女在輸入地參加中考、高考政策。
昨日,王定華表示,未來教育部門將按照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要求,為適齡兒童居住證持有者提供義務教育,在以公辦學校為主、以流入地政府為主的“兩為主”政策基礎上,加快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簡化隨遷子女入學辦理手續,優化辦理流程。
王定華說,不要讓隨遷子女都集中在少數學校,實行隨遷子女與本地戶籍學生混合編班、統一管理、均衡配置師資,在學校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學活動中,確保隨遷子女與本地戶籍學生一視同仁。
王定華還表示,學校、幼兒園發現了農村留守兒童脫離監護單位居住、生活或者失蹤,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等,應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告。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