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浙江省公安廳獲悉,自3月1日起浙江嚴管嚴懲8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以來,全省已處罰各類行為近11萬起,其中查處行人“中國式過馬路”的闖紅燈行為8283起。在此次行動中,爭議最大的便是處罰非機動車行人闖紅燈、行人過馬路不走人行橫道兩類情況。
據新華社電 記者從浙江省公安廳獲悉,自3月1日起浙江嚴管嚴懲8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以來,全省已處罰各類行為近11萬起,其中查處行人“中國式過馬路”的闖紅燈行為8283起。
治理城市交通擁堵被列為浙江省政府2013年十大為民辦實事之首位,而嚴管行人闖紅燈、酒后駕車、違法停車等8類影響交通秩序的違法行為成為治堵的第一招。浙江省公安廳將其作為2013年的“一號行動”,自3月1日,全省同步展開整治。
在此次行動中,爭議最大的便是處罰非機動車行人闖紅燈、行人過馬路不走人行橫道兩類情況。據浙江省公安廳21日的通報,20天以來,這兩種行為被處罰的分別達到8283起和1622起。
“湊夠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紅綠燈無關”的“中國式過馬路”,從去年開始就成為輿論熱議的話題,然而如何管理成為各大城市頭疼的問題。浙江省此次規定,行人只要被交警現場查獲到有闖紅燈和過馬路不走斑馬線行為便會被處罰5至20元,并且為此投入大量的警力,范圍之大、處罰之嚴在全國來說尚屬首次。
記者發現,在嚴管之下,行人開始守規矩了不少。然而小部分行人依舊表示不服,甚至出現多起不愿被罰款的行人打罵交警的事件,并有數人因此被行政拘留。
有專家指出,這樣的做法初衷是好的,但治理效果能不能長久、交警有沒有足夠的力量管到龐大的行人、行人能否自覺轉變習慣等問題還有待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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