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本報記者鄭少忠、陳杰、靳博、李增輝、祝大偉、吳齊強、謝振華、劉峰、葉琦、張文、姜峰、卞民德、袁泉、呂紹剛、田豆豆、李剛采訪 制表:沈小根 張芳曼
“史上最嚴交規”自1月1日起開始實施,針對搶黃燈交通違章行為的處罰規定,各地執行情況如何?本報記者今天對一些省市進行了采訪了解。
根據相關省市交管部門提供的信息,大多數地方交管部門將嚴格執行對搶黃燈的處罰措施,小部分城市表示因電子警察系統暫不支持抓拍搶黃燈、等待公安部出臺操作細則、冬季冰雪路面導致路口標線模糊不清等原因將暫緩執行。
搶黃燈違法行為如何取證,是人們關注的一個焦點。據了解,由于一些地方抓拍闖紅燈車輛的電子警察系統目前暫不支持抓拍搶黃燈的違章車輛,對抓拍設置進行修改還需要一定時間,目前對于搶黃燈交通違章行為主要以路面交警現場糾正和處罰為主。待設施全面調整以后,則采取電子警察抓拍方式。對于搶黃燈的電子取證,有交管部門參照闖紅燈的取證方式,照三張照片,黃燈亮起以后,車輛通過停止線為第一張照片;第二張是經過路口時;第三張是通過路口后。三張照片齊全,則確定車輛搶黃燈交通違法行為。
對于廣大司機來說,倒計時信號燈或綠燈閃爍提醒設備無疑會帶來很大方便。這類設備,在一些城市或路口有,還有一些沒有配備,很多城市表示將逐漸增加倒計時信號燈設施的數量;也有一些城市認為,是否推廣要視當地機動車數量、交通流量等情況再決定。
各地已有的提醒信號設備包括:讀秒信號燈,便于駕駛員估算剎車距離與時間;數字顯示相位燈,綠燈變黃燈前逐格消減,最后一格的時間相對較長,留給司機一定的反應時間;多相位箭頭指示信號燈,黃燈開啟前先閃爍3下綠燈。
一些地方表示,希望有關部門能夠盡快出臺實施細則,以便更準確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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