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人民日報官方微博稱,河南鄭州二七區房管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原局長翟某女兒名下的11套房產辦證時間為2010年11月和12月,翟某受處分離職時間為2011年9月,買房行為發生在其任內,或涉及職務腐敗問題。
經新京報記者核實,2010年12日,鄭州市任命蘭海擔任二七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主任,翟某不再擔任主任。而網上可以查到的信息,翟某最后一次出現在新聞報道中是2010年9月30日,他以住房保障服務中心主任身份出任該區廉租擴面領導小組組長。
知情人士向新京報透露,翟某2010年不再擔任二七區房管局局長后,沒有再擔任領導職務,檔案仍放在房管局,但人幾乎不去上班。
新京報記者致電鄭州市房管局多位領導,均未獲回復。據當地一媒體記者稱,鄭州市房管局一位領導曾表示,市房管局對二七區房管局是指導關系,二七區房管局的上級單位是二七區政府。(記者 孔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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