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叔”泄密者被撤職引熱議
“程序正義”PK“結果正義”,律師、政協委員肯定民眾監督很有必要
22日,“廣州泄露‘房叔’房產信息者被撤離崗位并記過”的新聞見諸微博,轉帖跟帖者如潮。不少網友提出“房叔還沒處理,舉報者已經先被辦了”的聲音。工作人員通過不合法的途經與手段公布了信息,取得“正義”結果,是對是錯?
觀點1 捍衛程序正義是必要的
記者采訪了律師和政協委員,對于“程序不正義、結果正義”的“房叔事件”,他們基本認為———捍衛程序正義是必要的。
廣東粵廣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揚認為涉嫌查詢房產信息的工作人員行為侵犯了公民隱私,應受到處罰。他說,工作人員泄露隱私應該受罰與“房叔”因貪污被處理是“兩件事”,不可混為一談。
此外,廣州市政協常委曹志偉和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都認為,程序正義是很重要的。
觀點2 通過合法途徑向紀委舉報
21日,廣州市房地產檔案局向媒體發文對公眾道歉,稱“在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及其管理上確實存在薄弱環節”,并采取了一系列的堵漏措施,其中包括“關閉了陽光家緣網站提供的‘驗證個人名下房地產登記情況證明真偽’和‘查驗房地產登記基本內容’的功能”。
政府部門的這個反應到底是屬于規范管理流程,還是收窄公民的知情權?
張揚認為,為了避免權利被濫用,現在政府部門將權限“縮窄”,是為了保護公眾隱私不被侵犯,因為“如政府對公民的信息管理不善導致泄露隱私,同樣要承擔責任”。張揚建議,市民應該通過合法途徑向紀檢、反貪等部門進行舉報,而不是隨便將資料擺上網。
觀點3 官員財產公開做得不夠
對于“房叔”“房嬸”事件出來后遭遇部分功能關閉的做法,曾在2005年參與建設陽光家緣網站的廣州市政協常委曹志偉說,相關部門對該網站的管理需要逐步完善,在陽光公開房產與保護個人隱私中如何取得平衡,需要專家和政府部門座談研討。
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說,程序正義很重要,但與此同時,網絡上之所以出現這么多“貪污者無罪,舉報者有錯”的觀點,也從側面折射出目前官員財產信息公開做得遠遠不夠,“官員財產的申報制度、公開程度和范圍做得遠遠不夠,否則也不需要走偏門、不需要通過其他不合法手段獲取信息了”。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甚至認為,廣州市房管部門的做法傳遞出的是涉嫌包庇腐敗的信號。
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學者孟強表示,公民對于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微博反腐”等形式可以看作是公民通過互聯網行使自己的權利。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說,要鼓勵公眾通過各種渠道參與反腐,不能因為"房嬸"個案而因噎廢食,遏制微博等網絡渠道反腐的積極作用。
觀點4 群眾監督很必要
對于保護個人財產隱私與官員財產監督如何取得平衡,韓志鵬認為,公務員的財產與老百姓的財產是兩回事,“官員掌控公共資源、掌控公共權力,他們的房產信息、尤其是有一定級別的干部、重要部門崗位干部的財產信息不應該是隱私”。
韓志鵬說,公務員的財產與是否腐敗有直接關系,老百姓對此有很強的窺視欲望很正常,“這是社會的進步,是法治社會、民主社會所必須的,有這么多人來關心公共事務、幫助政府監督也很必要”。
韓志鵬呼吁,防止類似“房叔”事件出現的最好辦法,是通過政府行為讓公務員公開財產,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他說,南沙區政府從首腦到處級干部主動公開財產接受社會監督值得期待。
知房產地址可查所有者
另據悉,目前普通市民對于任意房產的查詢權限是:知道房產者名字不能查房產信息,但如果知道房產詳細地址,可以到政務中心或者交易登記中心查詢房產的所有者、房產是否被抵押等信息。
根據2006年10月份國家建設部頒發的《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暫行辦法》(2007年起實施)第七條規定,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對房屋權利的記載信息,單位和個人可以公開查詢。此外,只有“房屋權利人”、“房屋權利人的委托人”、“國家安全機關”等特殊個人或單位才有權限查詢與該房屋權利有關的原始登記憑證,比如房產的地址、該個人所有房產的詳細信息等。(據中國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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