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2008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快5年過去了,條例落實情況如何?
“如今,最奢侈的不是LV而是休假。”網民的這句調侃成了不少職場人的感慨。今年你休假了嗎?中國式休假制度何時能從“奢侈品”走向“日用品”?休假能否列入單位的考核指標強制執行?
想休假:“權益”和“飯碗”你要哪一個?
“休年假了嗎?”面對記者在微信中發出提問,不少人的回復顯得無奈:“正常節假日都休不了,還休什么年假。”“休假?休完位子都沒了。”“倒是想休,可怎么跟領導提呀。”……回答不同,意思一致:盼望休假,難以開口。
來自南京市勞動監察支隊的數據顯示,2012年帶薪休假投訴量達到600多起,比去年的投訴數量增加了一半。盡管職工維權意識有所增強,也不乏因舉報而丟“飯碗”的案例。
在內蒙古一家私營企業工作的趙海燕,去年向老板請了兩次年假都遭到了拒絕,而且受到威脅:如果實在想休假,就別再來上班。老板給她算了筆賬:“我付給你的工資,365天減去115個休息日,還剩下250天,再休息5天的話,相當于拿了250天的工資干245天的活,我們小企業都是一個蘿卜一個坑,你休假誰替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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