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針對日前有媒體對浙江紹興等地印染企業污染狀況進行的報道,紹興縣政府相關部門回應稱,紹興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排放尾水達標。
在報道中,媒體對紹興縣的質疑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紹興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存在污水直排錢塘江出海口杭州灣的可能;二是反映紹興斗門鎮三江村個別村民致癌與印染污染有關;三是反映紹興印染企業存在工作環境較差問題。
針對紹興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存在直排的質疑。紹興縣環保局稱,根據浙江省、市、縣三級環保部門今年對紹興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進行的14次監督性檢測結果顯示,出水COD、氨氮等18個污染因子均達到國家排放標準。
紹興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稱,公司成立于2001年,目前污水處理能力達到90萬噸/日,實際處理量每日在75萬噸左右。根據紹興市、縣兩級政府有關“進管達標處理提標”的要求,經過近年來的改造及治污標準提升,目前污水處理廠COD排放標準由環評批復時的165毫克/升提高到100毫克/升,進一步降低了排放水域水質影響。
至于報道中提及杭州灣排放口水質較差一事,紹興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表示,按照國家標準建設的排放口伸入杭州灣海岸330米。當潮位偏低時,排放口水面會形成較為明顯的上涌水柱,且處理后的尾水色度一般在30~40倍間,雖處在國家標準范圍內,但與排放口附近海水相比較,仍存在視覺感官差別。
針對報道中提及的三江村有村民致癌問題。紹興市衛生部門回應稱,浙江省慢性病監測機構的資料顯示:三江村2009年、2010年、2011年報告腫瘤發病率分別為160.80/10萬、141.21/10萬、282.42/10萬,低于全市(2009年219.95/10萬,2010年263.04/10萬,2011年287.92/10萬)腫瘤報告發病率。近幾年來,紹興市腫瘤報告發病率均低于全省腫瘤報告發病率。從統計學檢驗來看,三江村腫瘤報告發病率與紹興市其他地區無顯著性差異。
[ 責任編輯:張曉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