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陜西省水土保持局獲悉,國務院于上月正式批復了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南水北調辦、水利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和河南、湖北、陜西三省編制的《丹江口庫區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并要求認真組織實施。
國務院批復指出,水污染治理和水土保持是南水北調工程成敗的關鍵,保護好丹江口水庫水質,持續改善庫區及上游地區的生態環境,對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的順利實施以及區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有關部門和地方要加強組織協調,健全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加大資金投入,嚴格項目管理,建立監測網絡,強化環保監管,確保《規劃》各項目標實現。
批復要求,通過實施《規劃》,要實現三方面目標:一是2014年南水北調中線工程通水前,丹江口水庫陶岔取水口水質達到Ⅱ類(總氮保持穩定);主要入庫支流水質符合水功能區目標要求;漢江干流省界斷面水質達到Ⅱ類。2015年末,丹江口水庫水質穩定到Ⅱ類要求(總氮保持穩定);直接匯入丹江口水庫的各主要支流水質不低于Ⅲ類,入庫河流水質全部達到水功能區目標要求;漢江干流省界斷面水質達到Ⅱ類要求。二是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規劃區污染物化學需氧量(COD)和氨氮排放總量控制目標與國家“十二五”分配到規劃相關省的總量指標一致。三是水土保持目標。治理水土流失面積6295平方公里,實施坡改梯315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累計治理程度達到50%以上,新增項目區林草覆蓋率增加5%-10%;年均增加調蓄能力2億立方米以上,年均減少土壤侵蝕量0.1億-0.2億噸。
批復強調,陜西、河南、湖北三省人民政府為《規劃》的實施責任主體,要將《規劃》納入地方“十二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年度實施計劃,逐級落實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工作任務,將規劃目標、任務、責任逐級分解,切實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和指導,加強溝通、協調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國務院南水北調辦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規劃實施的考核工作,與地方簽訂目標責任,加強檢查考核。(記者 武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