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3時15分許,江西農業大學原副校長廖為明飲酒駕車釀成2死4傷一案在南昌經開區法院二審宣判。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了原告楊維國、蔡麗要求廖為明賠償獨生子女死亡賠償金人民幣1元的訴訟請求,并撤銷了一審法院關于廖為明有期徒刑3年的判決,最終判決廖為明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死者楊菲的父母楊維國、蔡麗當庭以不起立的方式進行抗議。
【事件】飲酒駕車致二死四傷
去年3月5日下午3時15分許,時任江西農業大學副校長的廖為明于當天中午飲酒后駕車到南昌市區接人,經經開區廬山中大道由南往北行駛,行至江西財經大學西門路段時,廖為明駕駛的汽車在超越正在進站上下客的公交車時,先碰到一名撐傘行人后,車頭左前方又碰撞到該輛公交車右后角。隨后,廖為明駕駛的汽車失控沖出東側路外,碰撞到在路旁行走的唐紅兵、楊菲等4名行人,造成唐紅兵、楊菲2人經搶救無效死亡,賈偉強、余澤輝、鄭禮文、黃田4人受傷的重大交通事故。經鑒定,廖為明的血樣中乙醇含量為55.38mg/ml。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經開區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廖為明對本次事故負全責。
【善后】共賠償209.88萬元
案發后,經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經開區大隊主持調解,廖為明與死者唐紅兵、楊菲的家屬及4名傷者就民事賠償達成了調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廖為明支付死者楊菲家屬醫療費、死亡賠償金等費用,共計人民幣88.15萬元。支付死者唐紅兵家屬等各項費用73.44萬元。并支付了傷者賈偉強、黃田、鄭禮文、余澤輝等人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補償金等費用。經計算,廖為明共支付了被害人及家屬各項經濟損失209.88萬元。賠償后,死者楊菲的父親楊維國、死者唐紅兵的妻子吳某及其弟唐某某、傷者賈偉強、黃田、鄭禮文、余澤輝均出具了諒解書,對廖為明的行為表示諒解,請求法院對廖為明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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