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審計署發布“2012年第34號公告”,披露了全國社會保障資金審計結果。2011年,18項社會保障資金年末累計結余31118.59億元。2011年,社會保險基金結余30303.72億元。
公告稱,部分地區擴大范圍支出或違規運營社會保障資金共17.39億元,用于工作經費、購建職工住房、購買汽車、委托理財等。
此次審計的資金范圍涉及全國所有省、市、縣并延伸審計了29273家企業、4207家醫院和8101個村(居)委會。
□審計問題
違規挪用 17.39億
用于經費違規購房買車
部分地區擴大范圍支出或違規運營社會保障資金共17.39億元。其中,用于基層經辦機構等單位工作經費5.95億元,用于平衡市級、縣級財政預算1.14億元,用于購建培訓中心和體育場館等2.94億元,用于購建基層單位辦公用房等8590.28萬元,用于購建基層單位職工住房3664.80萬元,用于購買汽車等295.74萬元,用于購置設備等其他支出6623.81萬元,委托理財5.44億元。
違規報銷 18.52億
給不符合條件人員報銷
部分經辦機構審核不嚴格,向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發放待遇或報銷費用共18.52億元。
其中,21個省本級、165個市本級和748個縣向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發放社會保險待遇或報銷費用4.18億元;8個省本級、178個市本級和1899個縣向不符合條件人員發放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累計323.06萬人次、13.82億元;2個省本級、26個市本級和409個縣2.21萬人重復享受城市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5205.64萬元;抽查的8101個村(居)委會中,719個村(居)委會未按規定程序審批低保對象,210個村(居)委會存在干部人為確定低保對象的情況。
超額補貼 17.69億
千萬人跨險種重復參保
部分險種間尚未完全實現有效銜接。截至2011年底,112.42萬人重復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新農保或城居保,1086.11萬人重復參加新農合、城鎮居民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造成財政多補貼17.69億元,9.27萬人重復領取養老金6845.29萬元,9.57萬人重復報銷醫療費用1.47億元;全國共有240.40萬人跨省擁有兩個以上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目前,社會保險各項制度是分人群設計的,相互間尚未制定明確的銜接辦法,即便同一險種各地執行的政策也有差異,從而造成重復參保和轉移接續困難問題。此外,部分地區由于老農保問題復雜,新農保推進工作量大,還存在老農保基金尚未轉入新農保的問題。
少征保費 517.34億
各地參保政策不統一
各地實行的保障政策尚不完全統一。5個省本級、4個市本級和8個縣自定政策降低社會保險費繳費比例或繳費基數,少征保費收入517.34億元;3個省本級、6個市本級和9個縣自定政策,對社會保險的參保年齡、戶籍等參保條件作出限制;16個非獨立行政區劃的開發區執行不同于當地的社會保險政策。
從繳費政策看,截至2011年底,21個省本級、201個市本級和1252個縣未按社會保險法的規定以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為單位繳費基數;全國實際執行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共有16種,最高為22%,最低為10%,有8個省份尚未實現省內繳費比例統一,有的省份繳費比例多達12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