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昨天下午韶關市召開的打擊商業賄賂專項行動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截至4月27日,韶關市紀檢監察機關、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共摸排商業賄賂問題線索43個、立案33宗、結案8宗,涉及處級以上領導干部5人、科級干部24人、其他人員24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0人,已查明的涉案金額折合人民幣1800多萬元。
會上還公布了原韶關市環保局局長陳世平受賄案等4宗典型案件。
1.原韶關市環保局局長陳世平受賄案。據查明,陳世平利用擔任仁化縣副縣長、翁源縣縣長、翁源縣縣委書記、韶關市環保局局長、正處級調研員的職務便利,在工程建設和國有企業租賃中,涉嫌收受工程開發商和企業承租商等賄賂共計人民幣182萬元。今年2月10日,武江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其提起公訴。今年4月,武江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
2.原樂昌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局長吳伯生受賄案。吳伯生利用擔任樂昌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局長職務便利,在樂昌市水泥廠等多個國有企業轉制和處置過程中,涉嫌收受賄賂人民幣59萬元,港幣40萬元。今年4月10日,樂昌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其立案偵查,12日拘留,25日實施逮捕。
3.原翁源縣第二人民醫院院長廖斌受賄案。2006~2008年期間,廖斌利用擔任翁源縣第二人民醫院院長職務便利,在購買藥品過程中,涉嫌收取藥品供應商賄賂9.3萬元。今年3月29日,翁源縣人民檢察院對其涉嫌受賄問題偵查終結并移送起訴。
4.原深圳市中金嶺南股份有限公司營銷中心采購部原業務員陳安亮受賄案。2005年至2010年8月間,陳安亮利用主管韶關冶煉廠焦炭采購的工作便利,涉嫌收受焦炭供應商回扣72萬元。今年2月11日,湞江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其立案偵查。4月20日,檢察機關偵查終結并移送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