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財政部發出通知要求,要加強政府采購監管,嚴禁配備高檔、高配置產品。
采購產品禁明顯超基本需求
在政府采購的范圍和規模方面,財政部提出,要逐步進行擴大,特別是重點做好文化惠民工程、農村義務教育營養改善計劃、校車等社會關注度高的項目采購,并逐步擴大公共服務、商務服務及專業服務的政府采購實施范圍。
如何監管政府采購,避免出現天價采購等行為?財政部提出,要加強政府采購計劃管理,嚴格按政府采購預算、購置費預算標準和資產配置標準編制采購計劃,嚴禁配備明顯超出機關辦公基本需求的高檔、高配置產品。要推進批量集中采購改革工作,逐步擴大中央單位批量集中采購品目范圍,適時選擇部分省(區、市)進行改革試點工作,逐步將改革推廣到省級單位。
科學制定采購目錄及標準
同時,推行申請單一來源采購的審核前公示制度,改進采購方式變更審批和采購進口產品審核工作。強化集中采購管理,科學制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加強對采購代理機構的考核檢查工作,促進采購代理機構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
完善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管理,規范網上電子競價和開展區域聯合采購。充實評審專家數量,加強對評審專家的現場管理,進一步規范評審專家行為。
財政部提出,對于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大處罰力度。推進政府采購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不良行為公示制度和政府采購市場禁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