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搖號購車政策實行以來,已有3259個中簽不購車指標重新進行搖號。針對市民“中簽不購車”能否繼續參加搖號的問題,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系統近日在回答政策咨詢時表示,目前棄號者仍可繼續參加搖號。
10月9日,有市民在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系統提出問題,“如果我搖中了號碼半年后過期了,還能繼續參加搖號嗎?”系統給出的答案是,“可以!边@也表示,棄號者目前仍可繼續參加搖號。
自今年8月以來,本市已連續兩期采取棄號重搖。經統計核實,首期中簽未用的個人小客車配置指標有1401個,約占當期1.76萬個中簽指標的8%;第二期中簽未用的指標有1858個,約占當期中簽指標的10.6%。按照規定,本月個人指標數量將加入今年3月份的棄號,因此本月指標將大于原來額定的1.76萬個。“棄號”的具體數量將于10月25日在“北京緩解擁堵”網站公布。
■新聞背后
中簽不購車處罰措施遲遲未出
此前,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辦公室曾表示將適時公布“中簽不購車”的管理措施,但截至目前,本市對“中簽不購車”者尚未有明確的處罰措施。
有交通專家指出,對于“中簽不購車”的行為,應有條件地采取一些限制措施。專家認為,一些中簽者未購車確有工作地變遷等客觀原因,在6個月的有效期內,如果中簽者主動退還指標,就無須進行懲罰。退還的指標投放到下個月,可為參與搖號者增加買車機會。對于6個月內既不買車也不退還指標的人,應該給予在一定時間內不得參與搖號的懲罰。(記者 鄧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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