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當兵退役后可在機關、事業單位定向考錄。10%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可定向考錄公務員,15%可考錄事業單位。近日,市征兵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北京衛戍區副參謀長周永杉介紹今年征兵新政。
近日,北京市六部門聯合制定出臺《關于做好退役大學生士兵就業工作的意見》,該文件明確了退役大學生士兵進入公務員序列、企事業單位的數量比例,50%以上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將給予定向招錄。
退役大學生士兵是指按照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統一錄取的全日制高校學生,在校期間從本市入伍且退役后復學完成學業的2012年(含本年份)以后應屆畢業生(不包括外地生源高職或專科生);應屆畢業生從本市入伍且2011年12月(含本年份)后退出現役一年內的退役士兵。
對于機關、企事業單位定向招錄退役大學生士兵,周永杉稱,北京市定向招錄的具體比例是:每年拿出一定數量的公務員崗位定向考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錄數量不低于當年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人數的10%。事業單位招聘時,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數量不低于當年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人數的15%。市屬國企定向招聘該比例為15%。
相關政策
計算工齡:服役期間視為工作經歷,在公務員考錄和企事業單位招聘時計算工齡。
升學優惠:享受國家和北京市升學、繼續學習優惠政策。
同時享受國家和北京市城鎮退役士兵有關安置政策。
招聘錄用:定向公務員考錄和企事業單位招聘時,退役大學生士兵可視同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辦理招錄手續;對服役滿12年的退役大學生士官、平時二等功以上或戰時三等功以上者優先。
落戶政策:非京籍退役大學生士兵,復學后完成學業且被北京市用人單位接收的,可辦理進京落戶手續。 (邢世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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