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從上到下沒有統一的上級管理機構,沒有統一的組織體系,導致各地的政府采購中心各為其主、各自為政,使各省級政府采購中心在采購時,很難形成規模效應。但如果打破部門藩籬,通過實施全國聯動采購,各省級政府采購中心就能形成一個聲音,一致對外,從而收獲諸多效應。
政府采購醞釀“全國聯動”
8月28日,由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中心和《經濟參考報》社共同主辦“全國政府采購中心聯動采購研討會”在呼和浩特市舉行,來自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國家稅務總局集中采購中心和全國二十多家省級政府采購中心人士以及部分IT和汽車供應商到會參與。
之所以要進行這樣一場研討會,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中心主任劉恒斌說:“各地的政府采購中心組織過于分散。”
劉恒斌認為,在目前一級政府、一級預算、一級采購的管理體制下,從事完全相同工作職責的各級政府采購中心,由于體制的藩籬,上下之間沒有隸屬,橫向之間無法聯合,導致在實際工作中,無論是采購中心還是供應商,都會遇到這樣的尷尬局面:在同一個城市里,省、市、區(縣)三級采購中心常常會為采購同一種產品,分別組織各自的采購活動,前來投標的有可能就是同一批企業。而同一個廠家的產品,因各級采購中心采用的方式和操作程序不同,中標價格會出現很大差異。就通用產品而言,同一品牌的汽車或同一型號的電腦,每家采購中心一年至少要組織采購十幾次。
這種重復、分散的采購活動,不僅加大采購成本,降低采購效率,而且使政府這個市場最大的買家形不成采購規模,更談不上發揮集中采購的政策功能作用。
“如果各個省級政府采購中心能夠抱團行動,一致對外,當前政府采購工作面臨的很多難題可能會迎刃而解。”劉恒斌說。比如在采購某款車輛時,首先明確車輛配置要求和采購數量,然后各省級政府采購中心聯動配合,作為一個整體與汽車生產廠家接洽、談判,統一與生產廠家簽署框架協議,并共同執行協議。
這樣一來,不僅可以大量節約減少各級政府采購中心的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投入,同時還避免供貨商實施各個擊破的戰略。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