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保護司8月5日委托“野生動物獵捕專家委員會”評審境外人士來華狩獵的申請,評審獲得通過,外國人來華狩獵的行政許可能否開閘引起社會廣泛關注。8天后,70家動物保護組織向國家林業局提交公開信表達“極大憤怒”,要求停止推進該項活動。國家林業局宣傳辦公室昨天表示,國家林業局將于近期公布外國人來華狩獵行政許可審批結果。
為何結果遲遲不公布?
此前有公眾質疑,8月5日召開專家評審會,經過20天行政許可審批期限,昨天應為期限到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就應該公布行政許可審批的結果,而記者從國家林業局宣傳處獲悉,國家林業局是在專家評審會之后幾天才正式收到的行政許可書面申請,因此還要晚幾天才能出臺最終結果。
據悉,評審結果并不具有行政效力,不能作為狩獵依據,但是評審結果將成為國家林業局是否下發行政許可的重要依據。
外國人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進行標本采集,行政許可需要經過四步程序:一是申請人向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所在地的省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二是省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國家林業局;三是國家林業局或其委托的單位根據需要組織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鑒定和專家評審;四是審查合格的由國家林業局向申請人作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審查不合格的,由國家林業局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告知復議或訴訟權利。行政許可的審批期限規定為20日內,經批準可延長10日。
兩旅行社收到獵手申請
近期,正安國際旅行社收到了美國4位狩獵愛好者的狩獵代理委托,隨后聯系青海都蘭國際狩獵場,擬于今秋奔赴狩獵場獵捕巖羊6只,藏原羚4只。中國婦女旅行社也收到三人申請,希望獵捕巖羊3只,藏原羚3只。隨后兩家旅行社向主管部門提出了申請。據了解,巖羊和藏原羚都是二級保護動物。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