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安監總局網站消息,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日前通報陜西煤業化工集團韓城礦業公司桑樹坪煤礦“8·7”透水事故有關情況,要求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對存在重大隱患不能有效治理的煤礦,要堅決提請地方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2011年8月7日,陜西煤業化工集團韓城礦業公司桑樹坪煤礦發生透水事故,造成全礦井被淹。桑樹坪煤礦在發現井下大量涌水后,立即組織撤人,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全礦井被淹沒,經濟損失巨大。
經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與該礦相鄰的禹昌煤礦(鄉鎮資源整合礦)11號煤層底板發生突水,通過采空區進入桑樹坪煤礦北二采區,在280大巷密閉墻處潰入礦井。
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加大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力度,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預防透水等事故的發生,國務院安委會特提出如下要求:
——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煤礦企業要認真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主體責任,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對排查不認真、整改措施不落實、違法違規組織生產的煤礦,要依法嚴肅懲處;對存在重大隱患不能有效治理的煤礦,要堅決提請地方政府依法予以關閉;因隱患整治不力造成事故的,要嚴肅查處,嚴格責任追究。
大礦周邊存在小煤礦的煤礦企業,要立即組織專家對礦井周邊水患進行一次檢查和安全評估,并針對存在的隱患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對威脅到大礦安全、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小煤礦,要依法提請地方政府實施關閉。
——嚴厲打擊超層越界、超深越界開采等非法違法行為。安委辦要求,各地要繼續嚴厲打擊煤礦非法違法行為(以下簡稱“打非”),將打擊超層越界、超深超界開采和開采防隔水煤柱等行為列入“打非”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部門聯合執法的作用,加大打擊力度,一經發現,立即責令其停產整頓;繼續非法開采的,要依法實施關閉。
——加強水害應急預案的演練和水害防范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視煤礦防治水工作,針對雨季水害事故多發的特點,嚴格落實防治水各項措施。煤礦企業要根據礦井的主要水害和可能發生的水害事故,制定水害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并定期進行應急演練;要加強巡視檢查和現場管理,發現礦井出現水患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報告礦調度室,及時撤出井下作業人員,確保安全,并立即向周邊相鄰礦井進行預警。
——加大煤礦資源整合和兼并重組力度。各地要繼續推進小煤礦整頓關閉、兼并重組、整合技改工作,大力支持大型煤炭企業通過收購、兼并、控股等多種方式整合小煤礦,淘汰落后生產能力,消除重大安全隱患,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從根本上改善煤礦安全生產條件,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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