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網站消息,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和國家能源局日前聯合召開專題視頻會議,部署深入推進瓦斯綜合防治工作,強化煤礦安全監管監察,有效防范重特大瓦斯事故,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會議強調,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凡煤礦發生瓦斯超限,要比照事故進行處理,查明事故原因,落實防范措施。凡發生較大及以上瓦斯事故,且地質條件復雜、安全生產系統存在重大隱患、不能有效防范瓦斯事故的礦井,地方政府應當依法予以關閉。
會議指出,各地要以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為重點,建立健全瓦斯防治重大隱患逐級掛牌督辦、公告制度和舉報獎勵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地方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要把礦井抽采達標和防突能力作為約束性指標,嚴格核定礦井生產能力。專業服務機構為煤礦企業進行安全評價等活動時,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
安監總局等三部門要求,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嚴格執法,從嚴查處超能力生產行為,該停產整頓的礦井一律停產,該提請關閉的礦井一律提請關閉。
會議要求,全面建設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各煤礦企業要進一步完善瓦斯防治責任制,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責任,健全以總工程師為首的瓦斯防治技術管理體系,配齊通風、抽采、防突、地質測量等專業機構和人員。
會議提出,將研究相關配套政策和措施,支持煤礦企業拓寬瓦斯利用范圍,提高瓦斯利用率,鼓勵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加大安全投入。繼續通過中央預算內基建資金,支持煤礦安全技術改造和瓦斯治理利用。進一步完善煤礦生產安全費用提取使用政策,合理確定生產安全費用提取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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